什么是商标全类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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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全类注册?

作者:上海长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1 08:32:03

方法1、去商标局网站,根据自己的上海商标注册号进行查询。

方法2、去商标局办理窗口查询,一般出示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商标转让,续展,等进度查询,还需要提供商标注册号,或者是申请号,其实去窗口查询跟在商标局网站商查询结果是一样的。

方法3、给商标局发查询函,主要是将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商标规费缴纳收据以及商标图样,随信函一起提交。在信函当中务必写明查询的项目、申请人姓名及通信地址并且加盖公章。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话还要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果商标要变更、续展或者转让等手续查询,要写明商标注册号和申请号。商标局查出结果之后会及时告知。

其实三种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无法避免商标注册数据的盲期,国家已经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审批速度,相信以后数据盲期的时间也会缩短。

商标注册查询注意事项

1.上面小编说了三种查商标进度的方法,都需要提交商标局下发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通知书丢失,大家就必须要提交商标规费缴纳收据的复印件。

2.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及补证等申请提交之后,若按照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的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创立公司的一个必要步骤是注册商标。现在每一个商标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很多老板越来越意识到上海商标注册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家公司的每一个小合伙人都准备好创办一家公司:这是一项耗时的工作,注册商标也是如此。在费时费力的基础上,很多人更希望你能多跑几条腿自己提交材料,自己审核,以节省一些商标注册费。在省钱的同时,你要知道有些费用是不能省的,否则只会给以后的注册过程带来麻烦。今天,带你去看看在注册商标时哪些费用是不能省的。申请商标注册,可以自行到商标局或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理,需要向代理公司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个人可以节省。但是,如果你是一个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个人,你在商标注册中会遇到更多的麻烦,而且注册成功的概率并没有委托专业代理成功的概率高。

商标查询,一般如果是由商标代理公司来处理的,商标查询也会由代理人来辅助,它会提高查询结果的准确性,有助于分析查询结果。如果到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可能因专业有限而无法准确查询。商标有效期为10年。如果你想使用这个商标,你必须更新它。但续展是要付费的,而且费用比商标再注册的费用要贵。一些商标持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商标局如果不更新,就找不到商标。但事实上,如果不续签,商标局就有档案。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立即发出商标撤销通知。商标变更包括地址、名称等信息的变更。

很多人会认为,换或不换商标局都不会催我,而且换也要花钱,所以根本不会换。如果不更换商标,不能及时收到商标局出具的证明文件,耽误了商标驳回审查和商标异议答辩的时机。商标注册是一项费时、费力、费钱的工作。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商标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家对自己的品牌、商标的保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那么在注册商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大概要花费多少钱呢?注册商标的注意事项:

1、商标保护有地域性,国内申请只能保护国内,如果涉及国外业务还需要在国外申请保护

2、县级以上地名、行业通用名词、公众人物姓名、低俗恶搞的名称等不能注册商标

3、上海商标注册的申请不是百分百会通过的,有一定的几率会申请失败

4、商标注册是按类别注册的,所有行业细分为45个类别,注册了某个类别的商标就代表着在该类别受到保护

5、要区分注册公司时的公司名称和注册的商标名称,公司名是不会受到保护的,只有额外注册的商标内容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6、注册商标有效期是10年,10年期满后如有需要可以续展注册的

7、如果在国外注册商标,商标内容含有国外姓氏等内容可能也会不通过

8、商标不是一定要注册,一般情况下不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但是在某些强制要求必须注册才能使用的行业,如药品和烟草,就需要注册商标。

但是即使不强制,为了保护品牌,申请人也应该有保护意识,主动提出申请,如今大型电商平台大多都要求注册商标后才能入驻注册商标的费用:普通注册商标申请费,商标局每个类别收取300的官费,包含10个小项。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而所谓的跨类保护是将对该商标的保护从其注册类别的商品,扩大到其他类别的商品。

对于是否为同一类别的商品的判断,作为行政机关的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依赖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中所规定的“45个大类”以及这45种商品或服务中所包含的“商品类似群”。而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则会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场所、消费对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不是每一个驰名商标在涉及诉讼的时候都能享受到“跨类保护”的待遇的。

(1)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据商标法主张诉争商标构成对其已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而不应予以注册或者应予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以认定诉争商标的使用是否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上海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商标标志是否足够相同或近似;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与引证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合法使用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因素。

虽然《商标法》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仍然要注意商品的类似程度。这主要是因为,虽然有些商品的类别看起来差别很大,但是由于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相同,使消费者对商品存在混淆,这时候就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保护。反之,有些商品的类别确实不一样,但是它们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此时的消费者不会混淆商品来源。所以此时就不应该对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

(2)防范抢注商标对抢注商标,商标法从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一,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同样地,相关规定还指出,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有一定影响,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商标,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的在先权利是什么?这里的在先权利指的是除了商标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姓名权、商号权、著作权等其他的权利。

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也属于在先权利。从商标法的角度上来说,驰名商标的“跨类”究竟能跨多远的问题,取决于其与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举个例子来说,A企业本身有一个经过认可的医药类“驰名商标”。“可巧”的是,一个做“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类的企业B也有一个与其相近似的商标。如果此时,A想通过“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类保护”的方式告B企业,A毫无胜算。因为,A的商标是一个医药类商标,其与“浴巾、纺织品毛巾、洗涤用手套”的关联度实在是太低了。因此,从商标法的角度来说,“驰名商标”所跨的类别,与其所跨的相应类别的相关度的高低有关。

第二,并不是所有的驰名商标都会获得“跨类保护”的待遇的。首先,要看“争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否构成了“相同或近似”。其次,你要保证你的商标的著作权归自己,也就是,你的商标要有能证明的“独创性”。简言之,只有证明这个商标是你自己的,法院才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给予保护。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问题一直是广大的商标使用者,以及相关从业者,包括广大商标类知识产权的法律从业者,以及关注商标领域的社会各界人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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