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上海商标注册应该考虑哪些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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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上海商标注册应该考虑哪些类别?

作者:上海长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4 08:29:40

前期我们介绍了商标分为45个类别,每个企业公司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都应该根据产品自身的属性,和企业发展方向确定最终商标注册的类别,从长远防御性的角度来说,除去产品本身所属的类别外,企业可以考虑将该商标延伸注册到其他领域,多注册几个类别的商标,企业申请上海商标注册应该考虑哪些类别?

一、企业注册商标类别选择应覆盖企业现有的业务范围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首选的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应该是产品或服务本身的属性范围,像文章我们前期介绍的,建议除了注册主营商标类别之外,对于其相关类别也加以注册,例如一家生产加工熟食的企业,至少应在第29类食品和第30类方便食品上进行注册,这是企业所注册的商标想获得全面法律保护的第一步。推荐阅读:如何对商标进行跨类别保护

二、企业注册商标类别应选择囊括企业未来的业务范围一般最先一开始企业都做好了未来发展的战略计划,所以对于未来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商标注册类别,企业应当会对未来可能会推出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商标注册,并选择相应的类别。不然,等你辛辛苦苦推出了新产品,想好了响亮的名字,准备为心爱的它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发现心仪的商标已经被注册了.

三、企业注册商标类别应延伸到易混淆的商品类别,让一些竞争对手的无可乘之机很多企业单纯的把目光锁定在产品自身的属性类别上,不在容易混淆的商品类别上进行注册,那就会给竞争者送去可乘之机,等到他们抢注了其类上的商标,企业再想挽回,需要付出的代价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四、企业注册商标类别所有类别,也就是所说的45个类别全类保护商标的45个类别全部注册是很少企业做到的,尤其是最初的中小型企业,毕竟商标的收费是按照每标每类收费的,全部注册费用会很高,这是很少有企业能负担起来的,但是从长远的考虑的话,商标全类保护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我司是国家商标局正规备案机构。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即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3、被授予的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即该专利权的授予将导致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或者该专利权的申请人不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系在中国完成,专利权人未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即向外国提出申请;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该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7、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的规定,即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9、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其图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0、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1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2、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专利权是基于分案申请授予的,而该分案审查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都有哪些?现在很多人会选择注册商标,也有很多人会选择转让商标,那么转移商标又是什么?下面就给大家介绍商标转让和商标转移的区别都有哪些?

首先,我们从定义上来理解:商标转让: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对其商标申请权或商标权的一种重要的处分方式,是指商标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申请中商标的申请权或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商标移转: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标权主体消灭由其继受人继受商标权。商标权的转移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它不是双方法律行为,它是被继受人消灭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继受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履行转移注册商标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移。商标转让和商标移转虽然都会导致权利人发生变动,但两者存在明显的区别:

1、商标转让往往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而发生的积极结果;商标移转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以外的客观事由而发生的消极结果;

2、商标转让在商标局予以核准公告时发生法律效力;商标移转则是导致商标移转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3、转让并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受让人自核准公告之日起取得商标权,对于之前的侵权行为无权主张;商标移转则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继受人可以对移转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申请商标注册时,选择中文、英文、图形分开提出申请注册的好处如下: 

1、降低注册风险。商标审查时,如果商标中文、英文、图形整体注册,三个要素要同时通过商标的审查,该商标才能最终被审查通过。一旦其中任一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则整个商标将整体驳回。如果将三要素分开注册,即使有一个要素与其他在先申请的商标近似被驳回,而其他两个要素则是能够注册成功。 

2、注册后使用灵活。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整体注册的,使用的时候只能整体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如果公司标志中,中文、英文、图形三部分比较独立,分开注册便于以后灵活使用。 

3、加大保护力度。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4、加快商标审查速度。商标审查时,商标局对于构成要素较多的商标,审查所耗时间会更长,如遇疑难商标,将会推后审查,所以,分开注册,构成要素单一,会节省商标审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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